李蒨蓉內亂罪 - 李蒨蓉登阿帕契變內亂罪

 

 

 

 

李蒨蓉內亂罪

 

李蒨蓉登阿帕契慘變內亂罪

重創軍紀的阿帕契貴婦團參訪案,桃園地檢署上月將帶隊參訪的陸軍航特部601旅前中校副隊長勞乃成、藝人李蒨容等15名貴婦親友團全部不起訴,但因阿帕契本體是否屬軍事機密,涉及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罪,桃檢日前依職權將15人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經過審慎了解後,認為該法的第20條、第21條為內亂外患罪的特別法,為二審管轄,因此認定管轄不合法,將全案發回桃園地檢署,再由桃檢依規定移轉管轄至高檢署續行偵查。
 
阿帕契案全案15名被告,包括勞乃成、勞妻邱雅靖,勞的妻舅邱泰翰、邱柏翰、邱泰翰妻子王君怡、勞的小姨子邱雅琦、邱雅琦男友平山直人,藝人李蒨蓉、李女丈夫李德立、姊妹淘賴佩珍,FENDI前行銷經理朱愷葳,奧迪AUDI在台經銷商張婉愉、張女丈夫郭大為,信賴行銷董事長賴佩珍、賴女密友蔡佩宜等15人,全在高檢署要求移轉管轄名單之列。
 
今年3月29日,勞乃成帶藝人李蒨蓉等15名成人、8名小孩、4名外傭及1名司機,28人搭6輛車進入陸軍601旅參觀阿帕契直升機,眾人登上直升機,戴上飛行頭盔拍照,事後李女還把照片PO上臉書引發軒然大波,各界撻伐捍衛我國安全的重要武器、軍品,竟成為這些貴婦炫富的奢侈品。軍方發覺事態嚴重,接連處分6位將官10顆星星(將級)、15名校級軍官共37朵梅花(校級),並將勞乃成以及貴婦團共計15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檢依照國防部認定601旅駐地並非《要塞堡壘地帶法》劃定地點;拍攝相片顯示的阿帕契直升機、飛行頭盔、機棚等,依「國防部外洩機密資料審議委員會設置及鑑定要點」,也未核定為軍事機密、國防秘密;向美方查證李女等拍攝的阿帕契機體外觀、飛行頭盔、儀表板、座艙及各組件,均非機密等級,在8月21日處分不起訴。

由於全案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20第1項、第21條的洩漏職務上持有或知悉軍事機密罪嫌因而獲不起訴,桃檢在處分書上提到,當李蒨蓉在臉書上PO出了與阿帕契的合照後,當天有進去的人與勞乃成、李蒨蓉等人,都成為洩露軍事機密的共犯,由於該罪屬最輕本刑3年以上,桃檢不起訴後,依職權須送高檢署再議。
 
高檢署在調查後發現,當初軍方認為勞乃成涉犯的法條包括《陸海空軍刑法》竊取及侵占軍用物品(飛行頭盔)、洩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刑法》洩漏國防秘密,以及《要塞堡壘地帶法》之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等罪嫌,其中《陸海空軍刑法》第20第1項、第21條,為內亂外患罪的特別法,屬二審法院管轄,因此認為桃園並無管轄權,應移轉由有管轄權的二審檢察署偵查,因此將全案發回桃園地檢署,再由桃檢移轉由高檢署接手偵辦。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2/7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