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Uber首例 - UBER狼司機撿屍女乘客

 

 

 

 

 

台灣Uber首例 - UBER狼司機撿屍女乘客

 

台灣發生首例UBER司機撿屍性侵案!北市一名UBER合作司機,月前接獲公司派遣訊息,搭載一名爛醉女大生到西門町一家KTV後,見女子倒臥後座叫不醒,竟心生歹念,把女大生載到摩鐵性侵得逞,經警方調閱UBER派遣資料及監視器畫面,惡司機才坦承性侵,桃園地檢署偵結後昨將惡司機以加重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UBER司機陳育德(三十四歲)已婚,以當UBER司機為業,今年八月十五日凌晨三時接到公司派遣訊息,開著登記在妻子名下的休旅車到北巿林森北路「錢櫃」KTV搭載一名女大生(二十三歲),表明要去西門町「星據點」KTV,陳男見她明顯喝醉,開到目的地後,發現女大生倒臥後座又叫不醒,竟心生歹念。

痛醒閃躲仍遭性侵

陳嫌將女大生載到桃園龜山區一家汽車賓館性侵得逞,其間被害人因為疼痛醒來,躲到床邊,仍被陳男抓回繼續性侵,導致被害人身心重創,直至清晨五時許陳男離去後,被害人打電話報警,警方立即將她送往醫院檢查,並採到陳男體液檢體。

辯怕挨罰載她休息

警方調閱女大生手機通話紀錄,透過UBER派遣資料確認陳男身分,陳男當時還通報,女大生到「星據點」後下車用信用卡付了一百多元車資,之後就把UBER聯絡系統關閉,不過警員調出摩鐵監視器畫面,確認當天凌晨陳男開車進入摩鐵,鎖定陳男涉嫌重大。

警方找上門時,陳男為逃避刑責,還向妻子及警方辯稱是女大生主動邀他上汽車賓館,直到警員出示蒐證資料後,陳男才坦承犯案。但陳男仍辯稱,因女大生叫不醒,又不敢送到派出所,怕因為違規營業被開罰單,所以四處繞,最後開到摩鐵讓女大生休息,因看了一下A片,一時衝動才對她性侵,指稱已向女大生道歉,並賠償合解。

嫌犯具有「良民證」

陳男因涉嫌利用駕駛交通工具時犯性侵案,桃園地檢署昨以《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律師林富貴指出,該刑責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對此,UBER台北公司昨以書面聲明:「這是個令人非常痛心的事件。」UBER將全力協助警方調查工作,並第一時間停止該名駕駛的合作關係,解除其接案權限。UBER表示,陳男確實具備警察機關核發的良民證,過往並無任何犯罪紀錄。

桃園巿警局婦幼隊表示,女性飲酒後最好不要搭乘陌生人車輛,可請同行友人協助送往目的地或請家人到場帶回家,或和清醒女性友人及朋友們一起搭車離開,避免被心懷不軌的人有可趁之機。

UBER陳姓司機發現女大生倒臥後座酒醉叫不醒,竟心生歹念載到桃園一家摩鐵性侵。

 

國內UBER爭議事件
●2016年
03月
UBER今年2月進軍高雄,張先生申請帳號後同月底叫車卻無法登入系統、帳號遭停用
1月17日
新北市20多歲正妹搭UBER返家,司機張博凱(34歲)見正妹酒醉熟睡,竟停車溜進後座偷吻摸胸,正妹脫身報警,張男遭依乘機猥褻罪嫌被起訴
●2015年
12月
藝人曾威豪去年在尖峰時段搭UBER,選1.5倍車資,帳單卻變原價的2.1倍變成509.54元
11月
新北彭小姐投訴搭UBER被繞路6公里,司機多收250元
08月
詹女在北市西門町向UBER叫車,一輛白色喜美前來稱幫朋友代班,喊價要1000元且不能刷卡,還急踩油門,詹女嚇得跳車,警方將假司機依詐欺罪法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025/3742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