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Hotel 大S汪小菲 - 飯店爆危機 汪小菲怒罵三字經 大S駁「我好得很」

 

 

 

 

 

S Hotel - 飯店爆危機 汪小菲怒罵三字經 大S駁「我好得很」

 

 


S HOTEL財務壓力重 汪小菲罵蔡英文

本刊收到可靠消息指出,由於大S老公汪小菲家不似往日風光,搞得她也負起S HOTEL財務周轉的責任,加上帶著一對兒女,身心已經瀕臨崩潰。

美其名S HOTEL是汪小菲寵大S的種種表現,比如以S為名、飯店的大廳牆面擺滿大小S的照片,又開在頂級地段,還請來知名設計師跨海操刀,裡頭設有米其林餐廳,整棟資本額高達3億元。

但今年6月開幕以來,因為陸客來台大幅縮減,讓飯店經營頗為吃緊。其實剛落成之後,就曾爆發營業執照還沒過,已經開門作起生意,被指明顯違規。

當時S HOTEL方面回應僅有開放親朋好友試菜、試住階段,官網通路訂房只是測試。不過新聞鬧得頗大,大S與汪小菲慘挨狠批「還沒營運卻先賠上商譽」。開幕的那天,則因下雨導致動線大亂,現場媒體也一團吵雜,最後訪問還一度中斷,當場夫妻臉臭到不行,聊沒多久就快閃。

本刊對此向飯店業者打探,據了解,S HOTEL一年的租金要8,000萬元,據估需要年收2億元才有機會回本。而S HOTEL雖然對外宣稱幾乎打平,甚至有的月分小賺,但汪小菲其實私下積極出入各式場合,尋找金主出資,但至今似乎碰壁機率極高,一家撐得辛苦。

也難怪汪小菲之前突然痛罵總統蔡英文「漢奸」及「別拉2,300萬人一起跪」,可能也因怪罪陸客不來導致旅館失去主力市場。上個月大S深夜在微博抒發心情,被疑婚變,大S雖霸氣回應:「有愛就不可能離」,但她微博寫道:「幸福,是要付出努力和代價的,世上根本沒有所謂的人生勝利組,背後的拼搏,不想說,只是想留給大家一個希望。」可見夫妻雖然看似沒有要離婚,但大S恐怕是因S HOTEL心力交瘁、有感而發。

本刊則針對大S身心狀況及財務狀況詢問其經紀人,但反常的是,經紀人表示等報導出刊,再一併對外回應。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010ent003/

 

S Hotel


S Hotel - 飯店爆危機  汪小菲怒罵三字經 大S駁「我好得很」

大S的老公汪小菲今被《鏡週刊》報導經營的S HOTEL因陸客減少營運不如預期,傳出財務困難,連大S也得負責財務周轉,讓帶著一對兒女的大S瀕臨崩潰,甚至多次進出診所求醫。

對此,大S澄清:「非常胡謅!之前內地十一大假,飯店客滿,雖然團體遊客減少,但商務及自由行遊客自然會選擇自己人開的飯店!所以營運並不受影響!」

大S不滿地說:「再者,我沒有參與經營,頂多貴客來了請他們吃飯。更離譜的是,我身體好得很!根本沒有多次進出醫院啊!待我看了報導,若太過份會直接提告。」大S經紀人稍晚表示,律師已針對這一篇報導進行討論,公司不排除提告。

而汪小菲簡訊回覆記者時,爆粗口大罵媒體造謠:「你們他媽的造謠完全不負責任啊?」稍晚,汪小菲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要求《鏡週刊》收回報導並登報道歉,否則將提告。

=====汪小菲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稿=====

「鏡週刊」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出刊的第54期雜誌於封面及第8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S HOTEL財務壓力重 大S憂鬱抱兒放空直擊」及內容報導;但該報導的標題及內容與事實不符,對汪小菲先生的名譽權損害甚鉅。為此,汪小菲先生特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代為發表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后,以正視聽:

一、「鏡週刊」所稱「S HOTEL財務壓力重」、「S HOTEL傳出經營辛苦」、「財務吃緊」等等云云,完全是無中生有。
二、「S HOTEL」在今年「十一黃金週」,每天都是滿房,得到很多大陸及台灣客人的支持。
三、「S HOTEL」請來國際知名設計師菲力普.史塔克(PHILIPPE STARCK )設計,且HYG请丹麦米其林二星主厨指导监督,以平实价格提供高品质餐点,標新立異而獨具特色,廣受消費者好評。
四、未料,「鏡週刊」於民國106年10月11日出刊的第54期雜誌於封面及第8頁起以聳動不實的標題「S HOTEL財務壓力重 大S憂鬱抱兒放空直擊」及內容報導散布不實內容,虛構「S HOTEL財務壓力重」、「S HOTEL傳出經營辛苦」、「財務吃緊」等等,除明顯與事實不符外,更已經嚴重傷害到汪小菲先生之名譽權及「S HOTEL」商譽,令汪小菲先生非常震怒及痛心。在此,汪小菲先生希望「鏡週刊」從現在起立刻回收已出刊的第54期雜誌及發表澄清聲明;也希望所有媒體或人士勿受不實言論誤導,再次輾轉散布。
五、「鏡週刊」上開不實報導業已涉及《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同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等,敬請「鏡週刊」於「三日」內向汪小菲先生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四大報頭版各1/2版面登報道歉,否則汪小菲先生將循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

聲明人:汪小菲
代理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李永然律師
黃介南律師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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