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指控,朱男去年隱瞞已婚追求她,還稱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使她誤信失身,她發現懷孕後,朱男才告知結婚多年且拒負責,她只好墮胎。因她從事模特兒工作並有代言商品,曾與廠商簽下禁止未婚懷孕合約,違約得賠500萬元,加上懷孕後,她暫停秀展邀約也損失30萬元,因此向朱男求償650萬元。
朱男否認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還說女模於兩人交往期間,另與多名男性密切往來,與他並非固定情侶,且女模早知他已婚,並出示兩人的微信對話為證。
法院勘驗簡訊發現,女模對朱男說:「萬一我有男人也幾乎不會公開,很適合當最完美的小三,非常適合有家庭的你」等語,法官推論,女模早知朱男有家室,考量兩人兩相情願發生性行為,後來女模因男方不願結婚自行選擇墮胎,不能因事後分手就說被騙,判女模敗訴。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19/3696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