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被美國聯邦重罪起訴 涉重罪回台將分案究責
孫安佐遭美起訴 檢:涉重罪回台將分案究責
藝人狄鶯及孫鵬的兒子孫安佐因揚言要持槍掃射校園,被美國賓州法院依恐怖威脅罪判4個月有期徒刑,原本孫安佐委任律師凱勒稱,孫安佐最快月底就能回台,但如今美國聯邦政府檢方再依非美國人民持有槍械罪起訴孫安佐,律師侯慶辰指出:「這是10年有期徒刑的重罪,而且孫安佐返台後,還須接受台灣司法調查」。
一名檢察官指出,依照《刑法》第7條規定,我國國民在領域外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應受到我國審判,孫安佐目前擁有槍械及子彈,恐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於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因此無論他在美國是否被定罪,回台灣都要接受司法調查。
擁有美國律師執照、慶辰法律事務所律師侯慶辰表示,先前凱勒受訪時曾稱,已經和美國聯邦政府取得聯繫,聯邦政府檢方起訴孫安佐後,就會立即啟動遣返,但如今聯邦政府檢方態度嚴肅,是否會如凱勒所述,還有待觀察,「若聯邦政府檢方改變心意,打算將此案打到底,這是一條非常重的重罪,對孫安佐十分不利」。
侯慶辰指出,我國《刑法》有非法持有槍械罪,無論犯罪地在國內或國外,我國都具有司法管轄權,因此若孫安佐被起訴後,隨即遭美國強制遣返後,回台還需要接受台灣檢調單位的調查;若孫安佐在美國被判刑確定,服刑完畢後,回台灣雖仍須接受司法調查,但可折抵刑期。https://tw.appledaily.com/column/article/662/rnews/20180607/1368765
孫安佐被美國聯邦重罪起訴 李文認為衰當「祭品」
狄鶯與孫鵬18歲獨子孫安佐在美被控恐怖威脅和持有武器罪,案子移至聯邦層級,聯邦檢察官台灣時間今晨開記者會,以持有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等罪名起訴孫安佐,最重可處10年徒刑。李文一直關注此案,她接受《蘋果》訪問表示:「在賓州恐嚇威脅的學生裡面大部分是青少年,所以還不到達聯邦,可是孫滿18歲,所以要把案子弄成大新聞,孫安佐倒霉的是,他在一個wrong place and wrong time,是一個『祭品』,上帝保佑他。」
李文今晨在臉書發文分析孫案未來發展,今天下午受訪則表示:「我當初說應該是被判1年,可是後來是4個月,現在FEDS聯播比我還恨,最多判10年最多!還有其他的30天以內,有其他的聯邦控訴。有些還需要FBI 和 ATF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的介入。」
她認為案子在美國提升到聯邦都難解決,可能無法減刑,尤其川普上任對非美國公民的外國人管控變嚴格,移民拘留所越來越多,她希望藉這個案子當作一個警訊,讓在美國住的華人知道,有一天這類的事情可能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她還說通常是重大的案子,聯邦才會開記者會,「居然費城東區的美國檢察官把他自己的助理檢察官Sarah Wolf帶上場,還有前幾天的小鎮的助理檢察官Daniel J. McDevitt ,HSI 美国国土安全部国土安全调查署的特工Marlon Miller ,場面驚人,一個小鎮有那麼多的聯邦重要人物出現還是第一回」。
李文在上回判決時,曾經發文覺得判太輕,當時被網友圍剿,批她沒有同情心。不過她只是以評論者身分,分析孫安佐案子。她之前也曾調查資料,希望為孫鵬夫婦找方法,讓孫安佐有機會減刑。只是她認為以「美國公民」角度來看,孫安佐是外國人,卻發出威脅言論,踩到人民心中的地雷,執法人員也痛恨這類的行為。 https://tw.appledaily.com/column/article/662/rnews/20180607/136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