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村老地名貓公(石虎)坑終於獲得「證實」,社區5月架設4部自動感應照相機,都有拍下石虎身影,居民大為雀躍「貓公坑真的有石虎」!希望好的循環帶動發展地方產業,賺錢解決日間托老經費。
輔仁大傳美女月曆即日起開賣,除美女外還新增型男,更有看頭,其中不乏明星臉,甚至酷似周子瑜,也成了月曆亮點之一。
輔大指出,今年即將畢業的大傳四年級學生,延續傳統,發行大傳月曆為自己的畢業展籌措經費,但有別以往,今年加入了兩位男學生,並打破以往的淑女路線,選擇以運動風格為主題,創造出不同的潮流。
輔大表示,透過系上競爭激烈的選拔活動,選出12位同學參與拍攝,以不同的運動呈現出大學生青春活力的樣貌,今年更是明星臉雲集,甚至引人驚呼「天啊!這不是周子瑜嗎!?」。
輔大表示,今年大一新生陳苡瑄不管是五官、眼神還是笑容,幾乎百分百神似代表台灣擠進全球百大美女第13名的周子瑜啊! 而大二的王歆貽甜美的笑容,擁有「輔大夏如芝」的稱號。
輔大大傳表示,今年月曆以運動風格為主題,透過系上競爭激烈的選拔活動,選出十二位同學參與拍攝,以十二種不同的運動呈現出大學生青春活力的樣貌,今年更是明星臉雲集;其中包括一年級的陳苡瑄被稱為「輔大小周子瑜」、大二的王歆貽則超像「氣質女星夏如芝」,另外大二的朱怡擁有甜美的笑容,被封為「溫柔版舒淇」、大四邱宗憲則十分神似戲劇《武媚娘傳奇》中的皇上李治廷,讓不少學生常戲稱他為「皇上」。
除了以月曆吸睛外,輔大大傳學生也表示,正如火如荼地為明年即將到來的畢業成果展做準備,命名《珀潮》為畢業展主題,主要傳達的理念是,期許大傳系的同學在現代快速變化的潮流當中,能夠將自身的價值蘊含地如「琥珀」一般恆耀,透過四年的沉澱準備好面對環境與時間的衝擊,體現出屬於自己的價值與潮流。http://news.cts.com.tw/nownews/life/201611/201611031816238.html
女的美、男的帥,一字排開,還以為是名模選秀。連續4年推出月曆的輔大大傳系,2016年也不例外,由百人海選出的12位學生,不只要求外貌,也得具備其他才藝。
輔大大傳系學生邱宗憲:「沒關係我們分了沒關係,這不是你的問題,痛痛快快給我一槍我沒關係。」
2017年輔大月曆限量2000套,首波就售出500套。有不少人都是衝著,酷似周子瑜的,大一新生陳苡瑄。
記者vs.輔大大傳系學生陳苡瑄:「之後想進演藝圈,現在有接洽一些直播,還有pgs然後拍攝廣告,(有沒有為了當藝人做一些準備?)有,有練舞跟雕塑身體,讓體態比較好看。」
起訴指出,女造型師指控在2010年3月間,邀請造型師到他家做造型為由,趁造型師在衣櫥前挑衣服時,將女造型師推倒,不顧女造型師反抗,性侵得逞。
2007年間,又以商請拍攝MV為由,搭訕年僅17歲的便利商店女店員,開車到汽車旅館,強逼性侵女店員。又趁著七夕情人節時,載女店員到巷弄內,在車上二度性侵女店員。
2010年時,秦偉又認識幕後女編劇,邀女編劇到住處,強行拖女編劇到房內性侵,女編劇大喊「不要拉我」,秦偉仍硬逼性侵得逞。
2011年間,秦偉又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女子,以吃宵夜為由載女子到他住處,女子表明不願意,秦偉仍性侵女子得逞。2012年6月間,秦偉又在臉書認識另名女子,也將女子載到住處性侵得逞。
2013年2月間,秦偉結識一名住在南投的女子,得知女子要北上找朋友,秦偉也跑去找女子碰頭,將女子載到他位於信義區的住家,對女子強抱企圖性侵,但剛好門鈴響,秦偉才沒得逞。
臺北地檢署偵辦秦姓演藝人員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一、被告秦O所為,係分別涉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7次及同條第2項、第1項之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等罪嫌,提起公訴。
二、告訴意旨另認被告秦O所為,分別涉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1次及同條第2項、第1項之強制性未遂罪2次等罪嫌,均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十)於101年6、7月間某日,邀約透過社群網站臉書結識之R女碰面後將之載至臺北市信義區之居所,並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突然強行熊抱R女,不顧R女掙扎明白表示「不要」之反對意思,強行對R女強制性交得逞。
一、核被告秦○就犯罪事實欄一、(一)、(二)、(三)、(四)、(六)、(九)、(十)所為,係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共7罪。
二、 就犯罪事實欄一、(五)、(七)、(八)所為,係犯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強制性交未遂罪嫌,共3罪。
三、被告就犯罪事實欄一、(二)(三)(六)所為之強制性交罪嫌,及犯罪事實欄一、(七)所為之強制性交未遂罪嫌,均係對少年所為,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
四、被告欲對告訴人等及被害人等強制性交前所為之強行擁抱等強制猥褻行為,均為其強制性交之階段行為,已為強制性交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應不另論罪。又被告所為上開10罪間,犯意個別,行為互異,請予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