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梁宏華被爆幫年輕女患者乳房觸診時,常拿出筆狀物疑似偷拍,被護理人員舉報。
北醫說,經向律師諮詢,律師表示妨害秘密屬告訴乃論罪,因無受害人舉發,故不須報警,將在明天的人評會上會討論懲處,以及是否察看錄影筆的內容,本案是否報警或將證物交由警方處理。
北醫表示,這幾天曾找梁詢問,梁完全拒絕說明為何在診間放置錄影筆。梁宏華的行為已違反醫學倫理,院方深感遺憾,目前已停止梁所有醫療業務。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黃敬堯說,將派人了解,若醫師確實有偷拍行為,將違反《醫師法》業務上不正當行為,可移付市府醫師懲戒委員會進行懲戒討論,最重可廢止其醫師證書,但詳細懲戒情形,還須視調查結果而定。
台灣乳房醫學會秘書長、台北榮總一般外科主治醫師曾令民昨說,基於醫學倫理,醫師不會去偷拍,也不應做這樣的事情,之前未聽說過類似事件。
乳房外科權威、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侯明鋒說,沒聽過醫師偷拍患者的事,至於防弊措施,基於醫院尊重、信任醫師,不會去檢查診間有無偷拍器材,而是藉由醫師及護理人員的教育訓練,教育醫師不應有不正當行為,而當醫師為患者進行觸診等檢查時,護理人員應隨時在場,輔助醫師進行檢查,並觀察醫師有無不當行為。
律師廖芳萱說,妨害秘密罪為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醫院確實沒有義務要將相關證物交予警方,但衛生單位可介入調查,若醫師偷拍將違反《刑法》妨害秘密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民眾劉小姐說,過去以為醫師做胸部觸診或私處檢查時,有女性護理人員在一旁就可避免被吃豆腐,沒想到醫師還會隨身帶錄影筆偷拍,真是防不勝防,太可怕了。
◎年齡:37歲
◎學歷: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家庭:已婚,育有1子1女
◎現職: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停職中)
•台北醫學大學部立雙和醫院外科主治醫師(停職中)
•台北醫學大學助理教授
◎專長:
•乳房手術
•腹部急症
•腸胃道手術
•腹腔鏡手術(膽石症、疝氣修補)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官網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018/3684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