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因涉嫌利用駕駛交通工具時犯性侵案,桃園地檢署昨以《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律師林富貴指出,該刑責可處七年以上徒刑。
桃園巿警局婦幼隊表示,女性飲酒後最好不要搭乘陌生人車輛,可請同行友人協助送往目的地或請家人到場帶回家,或和清醒女性友人及朋友們一起搭車離開,避免被心懷不軌的人有可趁之機。
UBER陳姓司機發現女大生倒臥後座酒醉叫不醒,竟心生歹念載到桃園一家摩鐵性侵。
國內UBER爭議事件
●2016年
03月
UBER今年2月進軍高雄,張先生申請帳號後同月底叫車卻無法登入系統、帳號遭停用
1月17日
新北市20多歲正妹搭UBER返家,司機張博凱(34歲)見正妹酒醉熟睡,竟停車溜進後座偷吻摸胸,正妹脫身報警,張男遭依乘機猥褻罪嫌被起訴
●2015年
12月
藝人曾威豪去年在尖峰時段搭UBER,選1.5倍車資,帳單卻變原價的2.1倍變成509.54元
11月
新北彭小姐投訴搭UBER被繞路6公里,司機多收250元
08月
詹女在北市西門町向UBER叫車,一輛白色喜美前來稱幫朋友代班,喊價要1000元且不能刷卡,還急踩油門,詹女嚇得跳車,警方將假司機依詐欺罪法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025/37427955/